警察抱怨:某些司法执达员光拿钱不办事!

布鲁塞尔警察拒绝与某些(司法)执达员事务所共事

(据RTBF)近日,比利时法语国家电视台的编辑取得了警察写给首都两家大型司法执达员事务所的信,信中一名警察这样说:按照审判法第35条,他仍然会给他曾经所拒绝合作的两家事务所提供相应的服务。(第35条要求在警察局收到指示后就应该向执达员提供没有寓所的当事人所居住的地点)。直白点说,每当司法执达员找不到负债者以及受审判者时,他都需要警察的帮助,因为警察有一流的配置能够最快时间内找到逃避责任的人。

粗略的调查

实地调查人员斥责这两家大型事务所并非全心全意地投入调查。一个警察写道:和你们在信中所说的正相反,当事人确实就住在这个地址,和他的父母一起住在这个独家独户的房子。对于我来说,一下子就能找到他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另一个例子:事务所确信他们并未从电话或是邮件里获得所要找的当事人的名字。但是,警察接着说,“我们一下子就看到了这些名字,而且前一天其并未贴上去,所以看得非常清楚”。所以照目前这种情况来看,在向警察寻求帮助之前事务所从未做过任何检查工作。这名警察最后在信中说:“你们既然收到酬劳以及顾客委托就要好好在自己的岗位上干实事,而不是我们来代替你们做这些。”

很明显此举动并不是因为这个看似个例的警察的一时冲动。他的信里面明确指出:以后许多同事也会与事务所一起共事,同样他们也会目睹了其对于职权的滥用。

全国司法执达员理事会对此一无所知

我们采访了全国司法执达员理事会,对此他做出的回应是:他们对此并不知情。如果此件事和滥用职权有关(目前还未得到证实),他们会进行批评。对此,他们邀请政治家共同建立一个司法人员的联络点:以便在他们当场发现滥用情况时系统地联系相关服务。

小知识:司法执达员是干什么的?

司法执达员(Huissier de Justice / Gerechtsdeurwaarders )为比利时等欧洲国家司法体系中一种为提高民事诉讼公正性,保障法官审判权威性的设置。司法执达员传统的主要职责包括:各类司法文书的专门送达、法院裁判生效后的执行、受法官委托调取相关证据、在庭审阶段以特殊身份出庭作证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司法执达员的执法职能也得到延伸。司法执达员只介入民事领域,无论如何都不配枪。但司法执达员执行司法裁定和法官下达的命令,这些都标注在执行令上。在此基础上,司法执达员可以得到警察陪同,以便在行动所需时,获得安全保障。简单地说有点像司法部门的“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