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搜索事件,暴露互联网内容生产中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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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实验室”。

搜索引擎百度已死?一夜之间,国内最大的互联网搜索引擎被一篇自媒体爆款文章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文章指责百度作为搜索引擎却处处夹带“私货”,用户搜索结果一半以上指向百度自家产品,尤其是百家号充斥大量营销和质量低劣的内容,误导用户。

一石激起千层浪。围绕流量变现、渠道霸权、内容质量、企业责任、平台监管,各方观点掀起了一阵猛烈的互联网舆论拉锯战。有人认为搜索引擎应当构建更加多元的资讯环境;有人觉得商业公司在自己的平台上推销产品无可厚非;还有人批评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作法有失公允。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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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截图。

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次舆情爆发不只是针对百度的情绪宣泄,而是用户对互联网内容质量参差不齐现状的集体“吐槽”。从野蛮扩张到占山为王,互联网巨头的崛起并没有带来有效的行业自律。大型平台掌握了市场主动权,一方面不断将流量作为与内容生产者议价的资本,另一方面对原创内容奉行“拿来主义”。这极大挫伤了内容生产者的积极性,优质内容供给严重不足;而几乎没什么技术含量和时间成本的洗稿和注水文章充斥互联网。

事实上,针对三俗内容、虚假新闻、欺诈营销等不良互联网资讯内容的整顿,有关部门已经在行动。无论是前两年今日头条被要求整改某些低俗内容,还是2018年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因疏于管理被依法约谈,都彰显了监管部门猛药去疴的勇气。然而,在优质内容生产保护与激励方面,还缺少有效制度。维持内容行业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建立健全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给予原创内容生产者充分的尊重,让付出脑力和心力的劳动成果得到合理定价,而不是用完之后轻描淡写地说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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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官方微博回应。

网络内容建设需要不同网络传播主体的集体参与。在内容建设中,不同网络传播主体占据不同地位,发挥不同作用。这不仅是互联网技术特性使然,更是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经济功用、社会功用、政治功用的必然。作为网络信息内容的主要提供者,各类社交软件、搜索引擎、网络平台、聚合类手机应用也应当为优质内容生产者赋能,而不是“践华为城,因河为池”,竖起一座座壁垒森严的铜墙铁壁。

一言以蔽之,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必须将优质内容建设挺在前面,这离不开平台运营商与内容创作者的共同努力。只有优质内容生产者的积极性不断被调动,网络才能源源不断供给人们喜闻乐见的内容;只有平台运营商真正尊重,网络生态才能步入良性循环。这一切,都离不开制度的健全和法律的完善。(海外网评论员 王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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