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额超60亿元

日前,《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4月12日,在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表示,“意见聚焦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近期已出台的部分财税金融政策,提出23条针对性更强、更实、更管用的新措施,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遵循和指引。”

意见更加突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意见提出竞争中性原则,要求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十分重要。更加突出建立长效机制。意见在优化发展环境、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着重从推动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上发力。

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诉求,意见在财税和金融支持上提出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等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此外,更加突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和专业化能力水平。意见提出加强中央财政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保护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成果;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专项工程,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意见还强调要充分发挥各种基金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王江平介绍,目前,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已有4支子基金,认缴总规模195亿元,共完成投资项目222个,投资金额超过60亿元,已投项目主要以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为主,涵盖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行业。下一步,将推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走市场化、公司化、职业经理人道路,提高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撬动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积极支持全国各地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助力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意见提出鼓励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协会等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设立“中小企业中心”。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向晖表示,设立中国中小企业中心,将有利于为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目前,第一个中国中小企业中心已经在德国柏林运营。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好中小企业领域的多双边合作机制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服务体系,大力支持中国中小企业对接全球资源,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继续帮助中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本报记者 孔德晨)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04月15日 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