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14天内曾到北京人士须接受14天医学观察

92820f2fly1gfu5htto7dj20u00k076e.jpg

图源:澳门驻京办

海外网6月17日电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协调中心17日发布消息,自2020年6月17日12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北京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

据澳门特区政府新闻局消息,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协调中心表示,鉴于北京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应急响应上调为二级,澳门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0年6月17日12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北京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协调中心提醒,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

此前据澳门驻京办消息,6月15日起,所有入境澳门前14天内曾到过北京的人士,在进入澳门时,健康申报的健康码会变成黄色,澳门卫生局将对去过北京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需进行14天隔离观察。澳门各口岸的检疫人员会对相关入境人士进行个别健康评估,包括了解症状、是否曾去过北京市内的高发地点,例如新发地农产品市场、玉泉东商品交易市场等,曾去过的人士就需要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海外网 朱惠悦)

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浏览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www.haiwainet.cn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