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欢迎支持维护国家安全立法:体现国家意志 兼顾两地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6月20日发表后,香港多个政团和政界、法律界等界别人士纷纷表示欢迎和支持,并期望立法工作尽速推进,法律尽快颁布实施,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的“定海神针”。

定海神针,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香港民主建港协进联盟发表声明表示,草案说明的内容已证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可以兼顾两地差异,既合乎香港的实际情况和行使普通法制度的特点,又能充分体现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民建联期望相关法律能早日通过实施,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的“定海神针”。

香港工会联合会在声明中表示,草案说明理据充分明确。过去一年的“黑暴”乱港,对经济造成巨大打击,香港不能乱下去,这次中央迅速及时立法,责无旁贷,刻不容缓。国安立法能令市民安居乐业、“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工联会期望有关立法工作尽快推进,相关法律尽快颁布实施。

香港新民党认为,草案说明能释除近日社会上对香港维护国安立法的疑虑,期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成立法及公布实施,以遏止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活动,让香港恢复社会安宁及秩序。

香港特区前刑事检控专员、资深大律师江乐士接受媒体访问称:“香港其实已经等待国安法23年!”他认为,香港陷入困顿,对于大多数香港人而言,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需求,国安法显得尤为重要。“这就是为什么各大公司,比如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太古集团、怡和集团都表示支持制定这部法律,因为它将帮助香港恢复企业所期盼的那种稳定,使居民恢复安定的生活。”

“过去一年香港形势急剧恶化,很大程度是由于香港内部有人与外部势力勾结乱港。有关法律制裁乱港分子,对普通市民则是一件好事。”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说。

体现“一国”,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区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21日表示,世界各地维护国家安全都是中央政府的事权,立法体现“一国”是必须的,但这部法律和其他国家同类的法律有不同,就是充分照顾到香港的高度自治和法律差异,“这次立法,又一次说明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生命力。”

香港前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对媒体说,草案说明符合中央对于“一国两制”的初心,最大程度信任特区政府和司法机关,兼顾普通法特点,保障人权。针对香港一些势力危言耸听误导市民,她指出,草案说明已表明中央只会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广大香港市民毋须担心会误堕法网。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表示,草案说明体现了中央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区,绝大部分工作包括执法检控和司法工作都由特区完成,而在特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中央指派顾问提供咨询意见,亦有助于香港与内地紧密配合。草案可最大程度保证法律在港有效实施。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草案说明明确行政长官指定法官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这将有助于确保港区国安法有效执行。

多位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草案说明非常清晰规范,既体现国家意志,又兼顾到两地差异,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同时,最大程度兼顾了香港实行的普通法的特点,并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人权,平衡了社会的期望。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认为,草案说明非常清晰、规范,兼顾到香港法律的特点,沿用了人身保护令等保护人权的方式,是体现民主、文明的法律。他指出,国家安全委员会由特区政府官员组成,体现了国家对香港的信任。审理国家安全相关案件的法官由特首以用人唯才、知人善用的原则委任,也彰显了“一国两制”下香港的独立司法权。相信在国家的信任和强力支持下,能够有效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全国政协委员、前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竟成表示,由香港警方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部门,体现中央高度信任香港警方的执法力量。他指出,香港警队已有多年处理反恐工作的经验,接下来,相信将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类犯罪行为,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执法,让香港警队更好地配合和适应这部全新、重要的法律。

(本报香港6月21日电)

本报记者 连锦添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0年06月22日   第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