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理顺本地法例 履行宪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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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图源:文汇网)

海外网11月14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关于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联同全体政治委任官员11月13日在书面回复香港《文汇报》时表示,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并强调有关决定合宪、合法、合理,为香港社会有序运行提供宪制依据和坚实的法律基础,有利于“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回复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作出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为制度定下规矩,明确任何议员被依法认定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要求,就须承担即时丧失议员资格的法律责任。”

林郑月娥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合宪、合法、合理,亦完全符合基本法的相关规定,有助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意义重大。特区政府会尽快研究如何理顺本地法例,以更好地反映全国人大常委会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通过对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中就公职人员宣誓的具体要求,让特区政府更准确地履行相关宪制责任。

林郑月娥最后说:“近日大量市民自发参与由民间团体举办的联署,反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获市民广泛支持。我们期望与爱国家、爱香港的市民一起,致力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海外网 朱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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