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典王国特命全权大使桂从友就瑞典警察粗暴对待中国游客事件接受瑞典媒体专访(图源: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网站)
近日,中国游客曾先生一家在瑞典遭遇警方粗暴对待一事在国内引发了强烈和广泛的争议。在舆论发酵过程中,部分网民根据网络传播的事件照片和视频,斥责曾先生一家为“巨婴”,并对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发声维护曾先生一家的正当权益十分不解。在他们看来,瑞典警方“教训”一下不懂规则的中国的“巨婴游客”无疑是一剂猛药,太正当不过了。
然而,在这件事情上,即使有照片视频也未必有真相。一张瑞典警察搬抬一个人的模糊照片,一段十几秒的视频,这样的证据并没有将真相全面反映出来。然而,部分人仅是就所谓的“大哭大叫、素质低下”的观点下夸夸其谈,动不动给别人扣“巨婴”的帽子,除了缺乏对他人起码的人格尊重,也偏离了本次事件的核心要义。
无论如何,在此次事件中曾先生一家都是弱势一方,他们在异国他乡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与人脉资源度过当时的危机,甚至在事后才想起来去拨打使馆电话获得帮助。他们寻求私力救济的方式只剩下视频中无奈的哭喊以便获得路人的关注。部分网民却将其视为“撒泼耍赖”,是不是对同胞太过冷漠?
网络上从不缺少批判国人“劣根性”的声音。凡是在异国他乡出了问题,“中国人素质不高”、“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等等成了最冠冕堂皇的理由,摆出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姿态就可以站上道德制高点。
不必讳言,中国游客在此次事件中采取的行为是有瑕疵的,但面对一个事实上已经生效合同拥有权利义务关系的酒店、一个拥有强大公权力的瑞典警方、一个一直把自己树立为保障人权争取公民权益典范的国家,部分网民还在为当事酒店、瑞典警方、瑞典政府的行为方式寻找“合法性”,是不是屁股坐错了地方?当他们自己在国外工作旅行求学的过程中遭遇困境,受到执法当局的不合理、不公正对待,他们是否仍然会理直气壮地要求“反求诸己”?
可是,反求诸己的前提是行有不得。正如中国驻瑞典大使桂从友始终强调的那样,中国公民并没有违反瑞典法律,却遭到了瑞典警方的粗暴对待。真正反思的应该是瑞典方面。然而令人失望的是,酒店方面、瑞典警方在事件过程中和事件发生后所采取的一系列行为都在有意无意地把事件扩大。在中国驻瑞典大使馆介入后,如今事件已经过去十几天,瑞典警方、瑞典外交部却一直没有正面回应。他们是心中露怯还是傲慢不予理会,就不得而知。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在此次事件中,中国使馆第一时间介入,积极维护中国人合法权益的行动值得点赞。如今,中国人在海外学习、工作、旅游的人数越来越多,各种纠纷和摩擦也自然也不少。一方面需要中国人入乡随俗,按当地规则办事,减少摩擦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在遇到困难或者摩擦时,也需要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协助甚至救济,维护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瑞典的遭遇肯定会让曾先生一家终生难忘。而这件事披露以后,瑞典在国人心目中的形象或多或少也会打折扣。如果瑞典方面想要挽回声誉,那么解铃还须系铃人,而非继续漠然置之。而对那些一直以“巨婴论”随意扣帽子的人来说,他们也该明白,“反求诸己”针对的应该是自己而非其他人。
(高望,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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