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探索延伸都市圈中心城市轨道交通、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21日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释放了一系列重磅信息。相关人士指出,未来,中国将加快推进都市圈发展,有望形成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功能互补共建共享
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对本报记者分析,当前,加快推进都市圈发展十分必要。从城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2018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9.58%,到2035年有望升至72%左右,在此过程中,城市群、都市圈将是吸纳新增城镇人口的主要平台;从自身发展来看,目前我国都市圈发展还面临城市间交通一体化水平不高、分工协作不够、低水平同质化竞争严重、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亟须解决。
面对需求与问题,此次发改委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培育发展一批现代化都市圈,坚持功能互补、共建共享。
基础设施方面,增强连接性贯通性。《意见》指出,鼓励地方对高频次通行车辆实施高速公路收费优惠政策;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利用既有资源开行市域(郊)列车,有序新建市域(郊)铁路;探索取消都市圈内固定电话长途费等等。
产业发展方面,强化专业化分工协作,包括推动超大特大城市非核心功能向周边城市(镇)疏解、推动中心城市产业高端化发展及夯实中小城市制造业基础。
公共服务领域,突出均衡普惠、整体提升,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加强都市圈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交换,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等。
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
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清除市场壁垒成为一大重点。魏后凯指出,都市圈发展要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应破除制约各类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城市群、都市圈吸纳新增城镇人口提供支撑。
《意见》强调,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统筹推进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市民化,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多个城市降低落户门槛,如浙江省杭州市放宽落户的学历限制,广东省广州市、海南省海口市、陕西省西安市等放宽了落户的年龄限制,江苏省南京市放宽了落户的社保缴纳限制等。
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的同时,《意见》还提出,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在都市圈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人才、资金、科技、信息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工程,有序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因地制宜避免一哄而上
“加快推进都市圈发展要避免一哄而上。都市圈是城镇化发展的高级阶段,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不是所有地方都适合做;同时,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不能千篇一律、低水平同质化,要推动建设各有特色、具有竞争力的都市圈。”魏后凯说。
《意见》强调,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顺应产业升级、人口流动和空间演进趋势,充分考虑不同都市圈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差异性,科学确定都市圈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因地制宜推动都市圈建设。
对于未来中国都市圈的发展前景,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学术委秘书长冯奎认为,长三角地区的都市圈包括上海大都市圈、南京大都市圈、杭州大都市圈等,粤港澳大湾区的若干个大都市圈,还有西部地区的成渝都市圈等,未来都有望成为都市圈改革发展的重点。
《意见》提出明确目标,到2022年,都市圈同城化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大幅提高,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更加完善,梯次形成若干空间结构清晰、城市功能互补、要素流动有序、产业分工协调、交通往来顺畅、公共服务均衡、环境和谐宜居的现代化都市圈。到2035年,现代化都市圈格局更加成熟,形成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都市圈。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02月23日第03版 记者 邱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