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试点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创新示范(开放谈)

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将对我国服务经济开放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引进来”,发挥国际先进服务机构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引领作用;通过“走出去”,促进服务业向全球服务价值链高端攀升。

近期,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北京市继续开展和全面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这一综合试点是我国服务业扩大开放的主动选择,与自贸试验区等重大战略部署优势互补,共同引领我国新型开放经济发展。新的试点方案将有力推动北京服务业创新与升级,为我国服务业开放发展提供创新示范。

与我国新型开放经济体制建设相对应,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呈现一系列的积极特征。

一是将服务业扩大开放与更好实现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结合。围绕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首都功能定位,强化功能实现的服务保障,创新功能实现的服务模式,拓展功能实现的服务渠道,为“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实现提供了新动力。例如,以文化产业对外开放、国际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加强文化中心建设等。

二是将服务业扩大开放与更好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相结合。通过服务业开放合作,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发展水平和区域带动能力。一方面,通过推动北京高端服务业向雄安新区延伸转移等措施,推动雄安新区与北京实现高水平协同联动;另一方面,在北京城市副中心通过行政办公、文化和旅游、高端商务、金融创新方面的政策集成,打造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先导区。这将有利于推动形成北京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比翼齐飞的新格局,开拓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三是将服务业扩大开放与深化改革、制度建设相结合。在2015年综合试点改革创新举措基础上,这次的开放力度又有了新的提升。例如,在市场准入方面,从逐步探索向“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转变,到“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外商投资准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机制。同时,将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相结合。强调建立健全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以守住安全底线,筑牢扩大开放的安全屏障。

四是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既促进服务业市场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又促进对内开放,鼓励多方资源投向服务业领域。既“引进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推动外资项目落地;又“走出去”,促进境外投资便利化规范化,聚集全球创新资源,深层次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将对我国服务经济开放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引进来”,可以发挥国际先进服务机构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引领作用,带动开放部门推进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同时还有助于加强竞争、打破垄断,促进服务业向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转变。通过“走出去”,可以促进服务业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提升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向全球服务价值链高端攀升。此外,通过扩大开放,也能夯实服务业发展升级的要素支撑和制度保障,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率。

当前,服务业日益呈现“全球化”和“碎片化”发展的特征,扩大开放是促进一国服务业融入全球服务价值链的重要途径,也是制造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实现创新驱动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彰显了中国进一步推动服务业开放发展的决心,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也必将为中国服务业开放的整体格局和服务经济的创新发展探索更多宝贵经验。

(作者邓丽姝为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副研究员)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03月05日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