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项新研究,自杀预防组织需要对45-60岁存在自杀风险人群的社会经济状况给予更多关注。
该研究是由根特大学的自杀研究部开展,并由佛兰德自杀预防专家中心(VLESP)发表研究结果。
佛兰德政府在2000年时曾承诺,到2020年达到自杀人数减少20%的目。2016年的最新数据显示,自杀现象在所有年龄段都呈减少趋势,只有45岁至60岁的人群除外。
这项新研究试图解释这一例外
2017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研究人员对48名自杀者的58位亲属进行了采访。与此同时,研究人员还设置了一个对照组:他们对23名有心理问题的人的24名亲属进行了访谈,试图寻找让自杀者做出了最后一步致命决定的原因。
访谈得出的首个结论是,在自杀之前,自杀者明显缺乏与他人的沟通。就算是提到了与自杀有关的话题,也只是以一种间接的、不涉及本人的方式。他们确实表达出了一些阴暗抑郁的想法,可却没有提到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几乎一半的自杀者在之前都有过自杀的想法甚至付诸行动。在专业人士看来,曾经出现过的自杀行为并不像传统观点认为的那样是一种“求救”,而是预示着下一次自杀,甚至是下次自杀的成功。
在自杀死者中,大约有一半的家人曾有自杀行为,十分之二的人在朋友当中、十分之三的人的熟人、同事等更广泛的圈子里有过自杀行为。
大多数选择结束生命的人在死亡时相比对照组成员患有更多身体疾病。不少于八分之一的人的家庭成员中有过严重的心理问题。
人们对于住房、金融、司法和就业等方面的担忧也加剧了这一问题。
该报告提出了一些建议:
预防自杀的共同责任需要进一步扩展。预防自杀不应局限于医疗保健机构中,而应被视为每个人的任务。家庭成员应更多参与自杀的预防,在了解识别和讨论疏导自杀想法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自杀预防应纳入护理人员的培训,以便使护理人员了解自杀行为,以及如何发现和治疗。报告中说:“在心理问题帮助时要注重降低门槛,并要使人们了解到(在线)预防自杀帮助服务现已容易获取。研究人员建议发起一个唤起人们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运动”。“最后,我们建议更多地关注工作场所中的心理健康和自杀预防,以及不良社会经济状况可能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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