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第十二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视频会议现场。 (图/中国外交部网站)
2月3日,第十二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以视频方式举行。中日双方强调维护东海和平稳定的重要性,并达成包括海洋环保交流、打击海洋犯罪等五点共识。中日两国政府定期就海洋事务进行沟通,不仅有助于管控分歧、防止战略误判,而且也有助于共同维护区域的和平与稳定。
中日两国在涉海问题上存在分歧,中日两国外交人员的直接往来也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这样特殊背景下,中日两国依然坚持通过视频方式举行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并就涉海具体合作达成五点共识,实属难能可贵。这反映出中日两国在高敏感议题上仍有对话空间,双方有政治愿意通过沟通交流的方式化解分歧、扩大合作空间。
在此次磋商达成涉海具体合作五点共识中,一方面涵盖了过往的磋商结果。例如,加强海洋环保交流,打击非法捕鱼,支持涉海智库、学术及教育机构间的交往合作等内容,在两国以往的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中均有提及,这既是中日海洋合作面临的长期课题,也是需要中日两国稳定持续合作的课题。
另一方面,五点共识中也包含了更为细致深入的内容。比如,加强中国海警局与日本海上保安厅交流合作的内容在第九、第十、第十一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中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但在此次视频磋商中,中日双方则明确提出支持海警局与海上保安厅“在打击海上犯罪及执法人员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展开合作”。细节变化的背后反映出中日两国有意推动在海洋事务更为具体的合作。
近年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日益成为中日两国推进具体海洋事务合作的重要平台。首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始于2012年。此后,除2013年外,中日两国每年都会举行一至两次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会议,就共同关心的海洋问题交换意见、商讨开展海洋合作的具体方式等。如,2017年,中日召开海洋垃圾处理合作专家对话平台首次会议,并于2020年召开第二次会议;2018年,中日两国签署《海上搜救协定》等。
更引人注目的是,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在一定程度上也推进中日防务关系的深化。比如,在此次视频磋商会议期间,中日双方同意尽快召开防务部门海空联络机制年度会议和专门会议,加速启动该机制下直通电话建设进程,加强危机管控,防止不测事态。“尽快召开防务部门海空联络机制年度会议和专门会议”的表述是首次提出,这反映出中日双方有意深化和细化防务部门的常态化沟通,促进政策层面的相互了解,防止两国在海上“擦枪走火”。
总而言之,从已经举行12轮的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可以看出,中日在务实推进海洋领域合作方面存在空间。2018年,日本政府推出《第三期海洋基本计划(2018-2022年度)》,提出努力寻求海洋国际合作。2019年,中国提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倡导“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可以说,中日两国在推进海洋发展的大方向上存在利益契合点。共同努力将东海建成和平之海、友好之海、合作之海,既符合中日两国人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也将有助于维护地区的繁荣与稳定。(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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