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领域22条具体措施——海南自贸港建设“出新招”

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将于5月7日至10日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有序推进。图为4月6日,工作人员在给展馆外墙喷洒涂料。石中华摄(人民视觉)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重点聚焦医疗、文化、教育、旅游等服务业领域,推出22条特别措施。

“这是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又一个重大政策红利,是对海南乃至全国市场准入政策机制的突破性探索,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说,特别措施的特别之处在于为海南自贸港建设量身打造。

具体来看,《特别措施》共包含五大领域22条措施。

医疗领域,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支持海南国产化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发展、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CRO)准入限制、支持海南高端医美产业发展、优化移植科学全领域准入和发展环境、设立海南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混改基金。

金融领域,支持金融业在海南发展、开展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试点。

文化领域,支持建设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鼓励文化演艺产业发展、鼓励网络游戏产业发展、放宽文物行业领域准入。

教育领域,鼓励高校科研成果市场化落地海南、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国际学院、鼓励海南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其他领域,优化海南商业航天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放宽民用航空业准入、放宽体育市场准入、放宽海南种业市场准入、支持海南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开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创新发展试点。

“《特别措施》中的一些条目,对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全国率先破局相关领域改革,尤其具有突破性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表示,如医疗领域中,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的措施,针对当前放开网售处方药存在的处方互认、患者隐私保护、医保结算等多方面难点,推动建立电子处方中心,以互联网+医疗的方式,打通医疗机构、销售平台、医保机构、商业类保险机构间的信息壁垒,同步强化高风险药品管理,为放宽该领域准入限制做出突破性尝试。

徐善长指出,《特别措施》着眼于不设条框,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切实放宽文化、医疗、教育等行业准入准营门槛,千方百计破除壁垒,有效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别是在网售处方药、商业航天、新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作出开拓性探索,全面重构行业准入与监管机制,在市场准入体系建设中形成更加浓厚、更有活力的改革创新氛围。(记者 邱海峰)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1年04月09日   第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