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行公益普法系列: 在比利时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

我们一点通编辑部在国内经常听闻医疗事故导致的医闹事件,那么在比利时,发生医疗事故(Erreurs médicales /)应该怎么办呢?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行介绍,根据2010年4月2日关于医疗事故法案的规定, 《医疗事故基金》 (Le Fonds des Accidents Médicaux)正式成立,医疗事故的受害者可以通过该基金获得赔偿。这对于维护受害者权益来说是极大的进步,因为在过去,如果受害者(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没有达成和解,他们不得不诉诸法院,而且在证明医生或护士犯有过错,且过错和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的问题上往往十分复杂,这就意味着受害者需要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才可能得到赔偿。

而《医疗事故基金》的出现改善了赔偿难的问题,根据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行Jack CHEN律师介绍,基金申请赔偿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 哪种损害符合基金赔付规定?

1. 必须是“医疗保健服务”(prestation de soins de santé)造成的损害。广义上包括卫生保健提供者(包括专业的医疗保健从业人员和卫生保健机构)提供的为恢复或改善患者的健康状况或为绝症患者提供生命支持的所有服务,但不包括整形美容等不能获得健康保险报销的服务。

2. 包括所有卫生保健提供者有过错及无过错造成的事故损害。

3. 损害必须是异常的。异常损害是指在医疗干预后,出现了非患者正常情况下的后果。譬如在医院感染细菌的人可以申请基金,但化疗后脱发的人却不能申请,因为该损害是可以预见的。

4. 损害必须足够严重:(a. 造成至少25%的永久残疾;b. 造成至少连续6个月或一年内非连续的6个月丧失工作能力;c. 造成死亡后果;d. 造成其他严重扰乱生存条件的损害(包括经济损失)。

实际上,对于卫生保健提供者有过错的索赔,原则上可以根据普通法通过责任方的保险人解决。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基金也可以发挥作用:当责任人未投保或投保不足、保险人建议不充分、保险人对责任有异议时,基金将进行干预。

二、 谁可以提出申请?

1. 患者本人。

2. 患者死亡时,患者的继承人。

3. 患者的代理人,例如,他的律师、他的保险公司或病人协会。

4. 患者的亲属,因受到影响而遭受的个人损害(如收入减少、精神损害等)。

5. 患者的近亲属,如果患者已经死亡,对其近亲属因死亡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 如何申请及基金审理程序?

1. 任何受害者都可以自发现损害结果后五年内,在知道损害是由谁和在哪里造成的之后,向基金提申请。

2. 程序启动并征求意见。该基金将调查调查护理机构可能承担的责任和损害的严重程度。

3. 基金将在提出请求后6个月内送达处理意见:

(1)当认定卫生保健提供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如果损失足够严重,基金会支付赔偿。它根据普通法的规则进行赔付,即赔付全部损失,不设上限或免赔额。

(2)无过错的情况下,且认为损害不够严重,则不予赔偿。

(3)当认定卫生保健提供者有过错的情况下,基金将档案转给保险公司,要求其提出解决建议;当方案不足或保险人对责任有争议时,基金再次介入。在这种情况下,基金会支付赔偿金,而后向保险公司追偿。

(4)有过错的情况下,即使是不太严重的损失,但没有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足时,基金也会进行赔偿。

(5)如果申请人对基金的决定意见或赔偿金额有异议,可以向一审法院起诉。

根据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行Jack CHEN律师介绍,在比利时发生医疗事故,很少发生国内新闻报道那种医闹事件,一方面是因为比利时医疗保险制度的发达,另外一方面比利时的医疗事故基金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如果对于保险公司或者医疗事故基金的处理结论有异议,当事人都可以向比利时(当地)一审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或者亲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