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地方发布“告知书”,对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加以种种出行限制,在超市、医院、学校、车站等公共场所查验疫苗接种信息,没打的就不让进。
某市对各阶段学生户口本上家庭成员接种要求。图源:网络
不少人认为,这是变相“强制接种”新冠疫苗,因为这些场所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都不让去,基本上等于禁足。虽然告知书里写了“原则上”如此操作,但执行情况可想而知。
一
中国自大规模推进新冠疫苗接种以来,成效相当显著。截至7月14日,全国已累计报告接种141460.9万剂次,接近人均打了一针。
这一数据说明,公众越来越了解疫苗接种的重要性,接种疫苗的积极性也在不断提升。大家都明白,接种疫苗既是对自身健康的有效防护,也能为家里的老人和儿童建立起保护屏障,利己、利他、利国。毕竟,只有足够大数量人口接种疫苗,才有可能形成对病毒的群体免疫效应。
但也要关注到,至今未接种疫苗的人群,可能有各种各样特殊的原因。有的人因过敏或疾病确实不能接种,硬要让他们接种,可能危害健康甚至生命;有的人尚在孕期或仍在哺乳,也暂时打不了。事实上,直到今天去打疫苗时,医生还是会问各种情况,包括年龄、病史、过敏史等,不是一概而论的,有的还会现场“劝退”。
该怎么接种新冠疫苗,国家早有规定。
在今年4月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明确表示,在工作中要坚持“应接尽接”和自愿原则相结合,在充分告知的基础上,引导并鼓励群众积极接种、主动接种,对“强制要求全员接种”的现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说得很明确,不能强制接种,变相也不行。
然而,从4月到现在,强制接种现象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在媒体的关注下,一些地方表态称,“不会限制未接种者出行”“不会强制未接种者接种”。
应该说,国家的疫苗接种政策是清楚的。可为什么在接种量快速攀升的过程中,还是出现了这种“一刀切”的现象?
今年4月,国家卫健委明确表示,严禁“一刀切”强制接种疫苗。图源:央视
二
从经验上说,要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动用行政手段最快,立竿见影。以前各地化解过剩产能时,有地方领导对岛叔说,钢企不淘汰产能是吧?没关系,直接拉闸,马上奏效。
在推进疫苗接种工作中,这种行政主导思维一旦发挥作用,难免出现“一刀切”。
回顾几个月来的疫苗接种过程,应该说是循序渐进的。首先是保证重点人群接种,然后是理解了接种意义的人群接种;剩下的“应接人群”,先是科普、劝说动员,各地出现了很多有意思的标语、大喇叭广播;还不行,那就再鼓励鼓励,送挂面、送鸡蛋之类的也不少,甚至还有的地方车接车送。
可以想象,现在推行限制出行、就医、上学、购物之类变相强制接种政策的地方,可能是因为体系内的“任务”“压力”使然。岛叔老家的一位亲戚就说,保证第二针100%接种,他是有任务的,要限时完成。
我国实施“强制接种”的疫苗范围是有限的,国家免疫规划有规定,例如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等,强制免费接种,小孩入托、上学也都要查验接种记录。什么疫苗需强制接种,得国家层面规定。显然,目前新冠疫苗不属此列。
也就是说,只要国家没有出台强制接种新冠疫苗的规定,限制公民自由出行的要求就是非法的,不应被允许或默许。简单地“一刀切”执行,势必扭曲政策本意,甚至在效果上南辕北辙。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便是推行对全社会有长远利好的重大改革,在改革过程中也要坚持法治思维。因此,“紧急不避法”的原则应成为疫苗接种中的准绳,各地还是要在引导和鼓励上多下功夫,即便麻烦一些,也须守法。
某地为鼓励群众接种新冠疫苗,打疫苗送代金卡。图源:网络
三
之前卫健委发布会也介绍了一些地方创造的好的工作经验。
比如,北京对全部接种疫苗的机构和单位贴上绿色标识,对接种比例不同的社区和楼宇给予不同颜色编码,调动群众接种疫苗的积极性;浙江接种点医务人员提前与居民沟通,减轻现场负担,缩短等候时间;在山东,印发临时接种点建设标准和流动接种队服务规范;在湖北,百姓可在省疾控微信公众号预约建档、流动接种车上门接种、接种点延长服务时间……
这些有益做法都说明,不采取强制手段,不限制普通人出行,一样能够有效推进疫苗接种。
国家的疫苗接种政策、接种原则符合科学、符合全局利益,必须推进和落实,开动脑筋、下足功夫,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于法无据的事坚决不干,既能在保证公众“知情自愿”原则下实现公共防疫目的,也有利于各地提升治理水平和能力。这不比既于法无据又引来非议的举措好吗?
文/田获三狐
编辑/山形秋
来源:侠客岛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