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9岁暴徒暴动罪成立被判28个月 涉扔瓶子袭警

被告赖俊乐(图源:星岛日报)

海外网11月22日电 据港媒报道,香港一名29岁男子于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参与非法集结示威,涉嫌用水瓶掷向警员,他事后被控一项暴动罪。被告今日(22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成,被判入狱28个月。

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控方指出,任职殡仪行业的男被告赖俊乐事发当日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当天有至少百人在新城市广场聚集及包围警员,其中包括被告在内的5人从后方投掷物品。被告当天没有佩戴口罩,警方通过闭路电视片段认出被告。

法官练锦鸿裁决时提到,2019年的“修例风波”中,暴力逐渐升级,不负责任的学者、政客及商家,在“反中乱港”势力的协助下推波助澜,引起极大风暴。被告赖俊乐与现场其他人存有共同目的,绝非“孤狼式行动”,现场有人派发物资,被告抛水瓶前,已有多人向警员投掷雨伞等杂物。

法官裁定被告不仅参与暴动,也是基本参与者之一。他们的目的是让警员受伤害,让市民害怕他们的行为,甚至让商场或他人财产受到破坏,结果导致破坏社会安宁。(海外网 杨佳)

海外网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