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加拿大一名男子日前卷入一场官司:别人用短信给他发来合同,他用“大拇指”表情符回复,后来他没有履行合同并声称没有签过合同,但法官裁定他发表情符之举等同于签了合同。
英国《卫报》6日报道,这桩案件由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一家法院受理。一名采购商去年找农场主克里斯·阿赫特购买亚麻,约定当年11月交货。采购商把相关合同拍照后用短信发给阿赫特,要求后者用短信“确认合同内容”。阿赫特收到短信后,发了“大拇指”表情符作为回复。
到了约定的日子,阿赫特没有交付亚麻,而此时亚麻行情上涨,采购商如果另行采购将损失不少。采购商状告阿赫特,指控他违反合同;但阿赫特辩解称“大拇指”仅代表自己收到短信,不代表签署合同。
采购商则援引以往生意,表示也曾有过卖家用短信同意合同的情形。
法官蒂莫西·基恩近日作出裁决,“本庭承认表情符是‘签’合同的非传统方式。但是在本案情形下,(发表情符)构成了签名的有效方式”,因此阿赫特应向采购商赔偿8.2万加元(约合6.1万美元)。
谈及表情符越来越多地应用在日常交流中,基恩在裁决中说:“这看起来是加拿大社会的新现实,各个法庭将不得不准备好适应与表情符以及类似现象有关的各种新挑战。”
(杨舒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