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欧盟居留在比利时也不好“混日子”,1.5万人被遣返

​据Sciensano今早数据,总计感染587.439例,较昨日的584.857例,新增2582例,109人死亡,229人入院,789例重症

不贡献光拿救济金?过去十年,比利时共遣返了1.5万名欧盟公民

列日大学Jean-Michel Lafleur教授领导的一项研究显示,比利时在过去十年中遣返了1.5万名欧盟公民。

尽管欧盟条约允许其成员国的任何公民在其他成员国生活和工作,但这种权利并不是绝对的。在一些国家,包括法国、爱尔兰和比利时,如果该公民已成为社会保障的负担,其居住权则可能会被撤消。

Prof Lafleur教授说:“比利时现行的限制条件意味着,已经在比利时居住一到两年并在社会公共援助中心(public social assistance centre,CPAS)登记过的欧洲公民的居住权将被取消。”

该研究解释道,比利时的社会保障体系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基于工作相关的社会保险,由个人缴纳,另一部分是社会援助,独立于个人的缴款。

个人缴纳的部分包括疾病和产妇津贴、工伤和职业病津贴、伤残津贴、养老金和遗属抚恤金、失业津贴、家庭福利金和年假工资。

社会援助部分由普通税收提供资金,旨在“为那些非自愿无收入、无法享受以工作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制度的人提供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俗称低保)。

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2017年,外国人共占比利时人口的14%,其中有两到三个是来自其他欧盟成员国的移民,以法国人、意大利人和荷兰人为首。

在比利时的居住权问题关乎享有最低收入保障的条件,最低收入保障也以一体化收入(integration income)而为人熟知。

欧盟公民只要在比利时合法居住3个月就有资格享受最低收入保障,而非欧盟公民则需要至少居住5年。但是那些合法居住少于五年的人必须证明他们有足够的生活资源,并且不会成为比利时政府的负担。

该研究称:“依赖最低收入保障可能会被视为国家资金的负担,因此这会对他们的居住权或居留许可证的续期产生负面影响。”

“从比利时的情况中,我们可以看出社会政策已成为政府选择想要的移民类型的一种手段,”Lafleur教授说,比利时并不是唯一具有这样规定的国家,“只有6个成员国没有对依赖社会福利的外国人实施制裁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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