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鼎人律师行公益普法专栏:2017比利时住宅侵占新法规出台

自己的房子,空着没有住,被人非法占有了,报警也没有用,找法院处理也是劳民伤财。这个经常发生的普遍现象现在在比利时终于有法可依。比如说今年年初,比利时根特空置房屋被占用并居住的个案。被占用的房屋属于私有不动产,房屋主人刚刚去越南工作,住宅内部没有家具也无人居住,但是不动产所有权明晰、水电暖气的供应也正常。届时舆论一片哗然,那句广为人知的对私有不动产保护的名言“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显得不堪一击。警方表示,因为住宅里是空的无人居住的状态,所以不构成房屋蓄意破坏(woontstschennis)或者非法侵入(huisvredebreuk),他们也就无权进入住宅执法了。很尴尬的状况就是如此,非所有权人占用了空屋,结果警方缺无权执法。官方的这一解释也立即遭到了民众的普遍的不理解。

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行介绍,根据当时的法律,不动产的保护应当依据比利时的公民法程序(Burgerrechtlijke procedure)进行,而非刑法的管辖范畴;故而警方的确无法介入、驱赶恶意侵占他人住宅的人。这的确是立法和执法上的一个漏洞。

为了保护无人居住、但并不是废弃房屋的不动产产权人的合法利益,要求修改现有法律的呼声也日益高涨。终于,新法律终于通过在2017年11月6日的比利时公报(Het Belgisch Staatsblad)上刊登,并且于发布后十天内正式生效。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行主任Jack Chen律师认为,这一法律的颁布是顺应民意的行为,也是对现有立法执法漏洞的补充,对现有不动产保护存在的问题反应之速度是值得肯定的。

Jack Chen律师介绍,新法针对的是非法恶意侵占他人住宅的行为(het onrechtmatig binnendringen in, bezetten van of verblijven in andermans goed)。它修改了现行刑法的部分条款,简而言之,就是确认了占用空置住宅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不仅仅只受公民法的管辖。

(1)比利时刑法第439条修改为:旧法(“以威胁或者暴力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修改为新法:“以威胁或者暴力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或者使用工具闯入、以攀爬方式或者以仿配钥匙侵入或者逗留,并且没有该住宅居民授权可居住的”。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行主任Jack Chen律师认为,新法的修改,添加了非法侵入住宅的方式,并且将住宅居民的许可作为重要认定非法侵入行为的衡量标准。(2)新增比利时刑法第422条的三个条款,明确规定了符合非法侵入行为的惩罚措施,包括8至1个月的监狱内羁押、或上限至200欧不等的罚金。

第二,在公民法方面,对应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做出巨大的程序性调整。(1)非法侵入住宅案可交由基层法院民事庭法官审理(de vrederechter,依据比利时法律,这类法官只审理标的在2.500欧以下的民事诉讼,以及部分房屋租赁纠纷)。住宅权利人可以选择将案件交给基层法院法官初审,这样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十天内)将非法侵入者驱逐出住宅。这对住宅权利人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消息。

第三,住宅所有权人在提起诉讼的同时,也可以把案件提交给警探(het parket)。警探可以立即将案件递交给检察官,若事实成立,那么检察官(de procureur)可以立即发出驱逐令。只有这样提起刑事控诉(strafklacht)之后,并且之后法院有相应判决,非法侵入人才构成非法侵入罪(kraakmisdrijf)。这一类型的犯罪也被称为klachtmisdrijf,即采用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若在检察官发布驱逐令后,侵入者仍旧不腾出住宅的,控诉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诉,由基层民庭法官主审。若法院判决侵入者腾出住宅后,侵入者拒绝执行的,即使住宅所有人没有继续提出抗诉的,构成犯罪;在这种情况下,警察有权逮捕侵入者,如必要可以予以羁押。

总之,新法的颁布使得不动产所有权人获得更多强有力的维护自己权益的司法途径;Jack Chen律师认为,对广大在比华人和华人企业而言,这一法律更新的信息也是非常重要的。随着越来越多的华人,在比利时投资买房,是需要了解一点当地不动产相关的法律的,毕竟中国和比利时两国在财产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政策不尽相同。更多详情可以和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行联系info@bbclaw.eu